日前,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召开“申报5A级旅游区资源景观价值评审会”,云龙湖旅游景区通过国家5A级旅游区资源景观质量评审,列入创建5A级旅游景区预备名单。
国家5A级旅游景区按照“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(1000分,细则一)”、“景观质量(100分,细则二)”和“游客意见(100分,细则三)”三个评分细则分别评定。三项指标应分别达到950分、90分和90分以上。为避免各地财力、精力浪费,2013年10月,国家旅游局印发《关于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有关问题的函》,明确要求坚持资源品质第一的原则,并将景观质量(即细则二)评审程序前置,要求5A级景区必须具有世界级旅游资源和一流景观价值,达不到细则要求的,不批准创建单位提出的创建申请。为此,我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策划单位编制景观价值报告书,制作宣传风光片和申报资料,经过省、市旅游局领导和专家多次指导,不断修改完善,于今年6月通过省旅游局审定并报送国家旅游局备案。
11月2日,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“申报5A级旅游区资源景观价值评审会”。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市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袁丁,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王昊带领市旅游局、市云管委主要负责人参会汇报创建工作。评审会现场,专家组通过观看云龙湖旅游景区景观价值宣传片,听取景观价值情况汇报和省旅游局推荐意见,对云龙湖景区建设、管理和保护情况进行询问等程序后,一致认为,云龙湖景区在自然景观价值、人文科学价值、历史文化价值及市场影响力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标志性和代表性,景观资源丰富,观赏游憩度高,旅游资源和景观具有唯一性,达到了国家5A级旅游区景观资源价值标准和要求,批准列入创建5A级旅游景区预备名单。
自2012年7月我委正式启动5A级景区创建以来,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,曹新平、朱民、袁丁、王昊、王安顺等市领导多次亲自过问和指导景区创建工作,由市领导和28个单位部门组成的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支持、扎实运作、共同努力,为云龙湖5A景区创建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和领导保障。根据创建标准,我委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,狠抓旅游管理服务,大力开展宣传营销,攻坚破难,强力推进,景区软硬件建设大幅提升,各项创建计划如期推进。今年以来,已按创建要求新建一级游客中心1处、新建或整改二级游客中心8处,在各分景点新建或整改固定服务点12处、设置流动服务点2处。按照三星级标准改造公厕27座,整治游船码头10座,增设临时泊位6处、临时售票点5处,改造游步道3公里,实施三线入地3.4公里,改造外立面73处,增设入口标志景观6处,统一更换垃圾箱450个,安装直饮水点12处,增设电子门禁5处,改造无障碍通道80处。
按照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程序,景观质量评审通过至授牌大约还有一年创建期。期间,国家和省旅游局还将针对《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》(细则一,1000分)进行暗访明查,暗访不通过将延迟一年才能进行下一次暗访。暗访明查内容涉及旅游交通、游览、旅游安全、卫生、邮电服务、旅游购物、综合管理、资源环境保护等八大项240余小项,还有大量工作急待进一步细化落实,任务十分艰巨繁重,需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28个成员单位部门继续加强分工协作,齐抓共创,方能保证在一年创建期内完成任务,达到5A验收标准,拿到5A级景区金字招牌。目前,我委正在按照国家和省旅游局要求,对照上述细则组织编制具体创建工作方案和计划任务书。